打工人、打工魂
比打工人还要让人心疼的是
——打工的租房人
涨租、押金不退、遇到二房东…
是不少张家港租房人的血泪史
为保障租房人的合法权益
近期北京出台租房新规
一起来看看吧!
2日2日,北京市住建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局、市网信办、北京银保监局五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本市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活动的通知》,《通知》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春节前,北京对租赁市场的整顿终于拉开帷幕。
此次北京《通知》有三个内容最关键
第一、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预收的租金数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收、付租金的周期应当匹配
第二、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应当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建立的专用账户托管,收取的押金数额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
第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不得将承租人申请的“租金贷”资金拨付给住房租赁企业。这三条内容其实管控了三种资金,包括租金、押金和首付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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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长收短付”
长租公寓禁收三月以上租金
《通知》明确,限制租赁企业“资金池”,严禁“长收短付”,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预收的租金数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收、付租金的周期应当匹配。
房产微信公众号“京房字”指出,针对蛋壳公寓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此次出台的新规逐条逐项的提出了规范和监管的具体措施,全篇几乎90%以上,都是如何规范住房租赁、保护房主和租客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租赁交易风险的。
租金的“长收短付”是长租公寓的最大问题。长租公寓向租客一次性收取半年甚至一年的房租,却按季度甚至按月支付给房主,形成自己的资金池,而且一旦资金链断了,房主收不到租金,但租客预交的长期租金又要不回来,损害了房主和租客的利益,形成了矛盾纠纷。
对此,《通知》中明确规定,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预收的租金数额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收、付租金的周期应当匹配。也就是说,长租企业找租客收的租金,最多也就是按季度交。而且如果租客是按季度交租的,那么长租公寓给房主也应该按季度支付房租。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告诉中新经纬记者,“北京的调控新政策要求限制租赁企业‘资金池’,严禁‘长收短付’,不准超过3个月租金,这就代表了这类租赁企业基本失去了挪用资金池的可能性。”
资金池没了!
租金贷不得打给长租公寓
租金贷也是这次蛋壳事件中暴露出来的一个大问题。业内人士指出,租金贷最大的问题,就是本应放给租客的贷款,却被直接转付给了长租公寓,成为了长租公寓扩张的资本。
因此,此次北京《通知》中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不得将承租人申请的“租金贷”资金拨付给住房租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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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租客申请了贷款,可以直接把贷款发放给租客,其用于支付房租。或者是签订协议后,发放给房东,用于租客支付租金。反正就是不能给长租公寓企业。
另据新京报报道,北京市住建委表示,此前已经预收租金超过3个月的部分和存量“租金贷”,租赁企业要建立专户逐步化解。
押金必须纳入专用账户托管
企业不能擅自挪用自用
押金同时也是之前长租公寓矛盾纠纷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租客的押金交给了长租公寓,但出现纠纷时,长租公寓无法给房主退还押金。
此次《通知》要求,长租公寓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应当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建立的专用账户托管,收取的押金数额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
这类似于二手房交易的资金监管,由一个专门的账户来托管,长租公寓企业不能挪用。
《通知》规定,长租公寓企业应于合同终止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退还押金,中介协会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押金的本金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给承租人。
租房路上总是坎坷不断
不知道大家在租房的过程中
都遭遇了哪些糟心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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